盟长信箱
姓名: 苏雅拉
标题: 关于无法领取买房后兴安盟公积金的反映
内容:
我是一名企业家,我爸爸是老师,再呼和浩特买了个房,咨询了相关部门,子女买房可以领取公积金,但是兴安盟3月1日起不给取,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导致本人买房无法交付相关房款。请收到此信息后请政府给与足够重视,并恢复正常购买房子的人领取公积金。确保兴安盟劳动人民可以过上好生活。
咨询时间:
2018-04-03 11:27:5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苏雅拉先生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的公积金提取问题,经过核实,现给您答复如下:
      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公积金相关业务,我盟正在做进一步核查清理工作。但公积金提取人提供的购房信息,经查询确认真实后,是可以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

处理时间: 2018-04-03 15:39:37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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