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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来源:盟公安局 作者:盟消防支队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

  为切实加强“放管服”改革期间消防监督执法干部履责意识,有效防范各类执法腐败风险,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近日,兴安盟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机关防火处、各旗县市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执法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此次集体廉政谈话结合当前消防部队改革实际和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工作,从廉政廉洁自律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一要坚守理想信念,不为私心移节。物腐必自内,洁身方无忧。监督执法干部要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不惑于酒色财气,不惑于功名利禄,抵挡住诱惑,节制欲望,努力做到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守住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底线。二要认真履职,不为懈怠误事。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激情干事,顺境不骄,逆境不馁,愈挫愈勇,永葆工作激情。同时要勇于担当,增强事业心、责任心、敢于负责、主动担责,确保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三要严格自律,接受监督。监督执法干部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正确的监督执法意识。往往权利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作为消防部队基层主官,要树立“监督的本质就是关爱”的理念,虚心接受领导的批评和同志们的提醒,主动接受监督,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勇气和雅量,学会并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乐意接受、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闻过则喜,知错就改。特别是大队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廉洁自律,监督管理和教育好所属大多干部及文职人员,打牢秉公用权、廉洁从警的思想基础。

  谈话结束后,全体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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