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52200/2018-00350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办字〔2018〕34号
- 发文日期:2018年05月30日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发现和解决我盟政府网站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普查情况
5月21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对我盟部分网站进行了抽查,对盟直5家单位网站建设管理进行了通报整改。随后,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整体内容及信息更新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总体来看,全盟45家政府系统网站运维基本正常,门户网站基本实现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总责,责任科室、责任人天天抓、天天更新的工作局面。大部分旗县市和盟直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规范、要素齐全,信息更新及时有效,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了有效保障。年初至今,盟行署门户网站上传更新文件、资料、消息等信息2124条,全盟网站群共实现上传更新文件、资料、消息等信息22569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整体来看,我盟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日趋完善,影响力不断提升,已经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但是从此次政府网站全面普查整体情况来看,仍有个别旗县市和盟直部门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保障不到、制度落实不力、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网站内容更新迟缓、停滞,部分栏目留有空白,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政务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在普查中,一些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有的网站栏目内容还停留在2016年前后,有的网站公开的信息内容陈旧,甚至有些内容已经发生变化,但未及时更新,还停留在“过去时”,保持“老面孔”。有的单位动态信息一个月内甚至几个月内无更新,日趋演化为“僵尸网站”。有的网站公布信息不及时,政府文件更新数量少、质量低,未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限要求进行更新,存在突击集中发布、成文日期与发布日期相隔时间过长等问题。
(二)政府网站个别栏目空白。在普查中,一些单位网站栏目内容至今空白,无任何信息资源,特别是一些涉及民生领域部门的“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栏目更是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网站建设的作用和职能,也没能给群众带来互联网生活的便捷。
(三)网站域名不规范。在普查中,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司法局、工商管理局、信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一些单位网站域名不规范,没有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二级域名统一规范,亟需纠正。
(四)未公开网站年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要求,盟直各部门、各旗县市都要于本年度1月底前,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上年度网站年报;于3月31日前,在门户网站上依法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在普查中,发现部分旗县市及盟直部门至今未公开2017年度网站年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此情况一经被国家或自治区抽查发现,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列入不合格网站予以关停或问责主管领导。
(五)行署网站栏目信息更新迟滞。2018年3月19日,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盟直各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依照各自职能职责,收集整理政策文件、便民信息、图文表样、办事流程、服务指南等公开性、告知性的政策、文件、规定、办法等,充实兴安盟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以方便群众查询、办事。截至目前,仍有个别单位没有上传任何有价信息,严重影响着盟行署网站的权威性、及时性以及便民服务的效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旗县市、盟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压实责任,做到网站有人过问、有人管理、有人维护,天天更新,有效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效率。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维,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网上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将网站建成“网上政府”。
(二)规范平台建设,确保发布质量。政府网站建设是展示政府形象、提供服务的有效窗口,更是群众获取信息、了解政府的重要渠道。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此次普查要求,针对自查自纠整改内容,查缺补漏,依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将网站中无用栏目删除或同类栏目归集合并,确保网站无空白、信息更新滞后栏目,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相关栏目标准。
(三)强化绩效考核,加大监管力度。从2018年开始,盟行署将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制定政府网站考核办法,加大分值比重。建立健全日抽查、周汇总、月通报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网站信息更新、动态管理。严查“僵尸网站”,切实治理不更新、不完善、不安全的网站建设。对于信息长期不更新、故意逃避监管、疏于管理造成不良信息发布等情节严重的将报盟监委建议问责。今后,凡被国家或自治区抽查列为不合格网站进行问责、追责的,由该单位自行负责。
(四)着力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到位。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此次整改通报的要求,定期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栏目的内容更新、访问统计和日常核查,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或关停并转,并报盟行署办政务公开科备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整改内容,于6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盟行署办政务公开科(1829室)。
2018年5月30日
(此件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