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52200/2018-00380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办字〔2018〕44号
  •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25日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公通字〔2017〕16号)精神,按照全区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总体安排和部署,结合我盟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相结合,创新制度、机制、方法,推进协同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现代治理能力水平,为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创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重点在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基础建设、交通出行结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下列工作目标:

    (一)文明守法意识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出行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市机动车交通守法率、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得到显著提升。

    (二)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交通组织精细科学,道路资源和通行权分配合理,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的科学渠化率逐步提升。

    (三)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交通事故研判、预防、应急处置等能力不断提升,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逐年下降。

    (四)绿色交通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交专用道线路长度显著增加,公交信号优先全面实施,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显著提升,常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断提高。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条件逐步改善,通行空间得到有效保障。

    (五)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路网结构持续优化,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

    (六)城市停车设施持续增加。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形成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成立全盟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永清    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杨然龙    盟行署办公室副主任

            丁兆东    盟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云峰    盟公安局副局长

            王玉杰    盟公安局交巡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盟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公安局交巡支队,办公室主任由盟公安局交巡支队支队长王玉杰兼任,副主任由盟公安局交巡支队副支队长张印刚担任,主要负责城市道路通行效能提升情况综合组织协调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城市道路交通依法治理提升工程

    强化城市交通依法治理、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促进城市交通持续发展。梳理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滚动开展,梯次推进,强化交通缓行拥堵的社会责任,避免人为造堵,着力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能。

    1.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巡等部门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排查道路堵点,对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各类违法设施、城区道路交通“微循环”不畅的梗阻、城区主干道路中央不必要的减速带(垄)以及老旧、失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信号灯、监控设备逐一登记备案,将占用公共道路资源的各类违法设施应拆尽拆,城区主干道路中央不必要的减速带(垄)全部拆除,老旧、失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备淘汰更新率要达到80%以上。

    2.建立交通堵点长效治理机制。建立由属地旗县市人民政府统筹、交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动的交通拥堵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堵点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提出治堵缓堵措施并组织实施,特别是对长期拥堵且交通流量大、社会反响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堵点,实行“一点一专班”“一点一台账”“一点一策略”,全程督促跟进堵点治理。

    (二)实施城市交通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工程

    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确定城市用地布局,合理组织综合交通体系,指导城市道路功能定位、路网密度、道路级配进一步完善,公交枢纽、物流场站等规范建设,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体系,促进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协调发展。

    3.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强化“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快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和街区道路分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大力推广新建住宅小区街区制,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不断提高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充分发挥道路微循环系统作用,科学设计各类交通流的通行停车空间,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在老城区有条件的道路上采取施划标线、设置物理隔离设施等有效方式开辟非机动车通行空间,从源头上解决非机动车借行人行道的问题。

    (三)实施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梳理完善城市道路功能设计,全面推行交叉口工程渠化,整改异形平交路口;进一步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加强道路路面维护和管理;整合利用现有停车资源,加快停车场建设,有效提高道路承载能力和停车服务水平,使道路通行更加顺畅。

    4.提升停车服务能力。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在公共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区边缘等地合理配置公共停车设施,实现便捷停车换乘。制定鼓励停车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推进城区内原有公共停车设施提升改造,支持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开展停车设施改造。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停车设施规划配建标准,与建筑物同时投入使用,在停车设施建设中配建充电设施或做好建设安装预留。加强停车管理,推广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或个人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放或共享。

    (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工程

    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路面管控水平和能力,加大交通违法现场执法力度,提高对交通异常情况的快速处置能力,以明确规范交通路权为核心,全面梳理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结合大数据分析不断优化完善宏观、区域、微观等不同层面的交通组织和交通设计;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科学化决策和管理水平,加快智能交通发展步伐,夯实智慧城市建设基础。

    5.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持续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推动交通管理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专业化,推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整改常态化。加强微观交通组织,根据交叉口交通流量、道路参数、相关设施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不断优化交叉口和路段的精细化设计,均衡调配道路资源,全面提升道路通达率。加强区域交通组织,综合采取单向交通、可变车道等措施,缓解早中晚高峰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加强全域交通组织,根据城市交通实际状况,通过诱导、管制等宏观调控措施引导交通需求的理性发展,均衡交通负荷的空间分布,缓解拥堵路段或区域过度集中的交通压力。

    6.保持城市交通秩序严管态势。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整治,以城市中心区、核心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闯红灯、套牌假牌、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违法停车、违法变道、不按规定让行以及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推广可查缉多种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移动式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设备,不断扩展非现场执法覆盖面。推进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推行警情主导警务的指挥体系,建立责任明晰、动态管控的勤务机制,健全多警联动、属地共治的管控模式,提高路面管控效率和执法效能。

    (五)实施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倡导科学、文明、绿色、健康的交通理念和方式。大力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行路、文明礼让,推广交通文明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初步建立文明交通征信体系。

    7.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播新媒介,广泛传播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推动建立与汽车社会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交通文明。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增强文明交通意识。鼓励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发挥媒体力量、社会力量、道德力量,传播交通安全知识、文明理念、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专题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企业、社团、车友会等单位作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体验等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8.健全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志愿者参与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劝阻道路交通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等形式、广泛发动市民全面参与到城市道路文明畅通提升工程创建活动中。

    9.推进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交通出行领域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基本信息、交通失信信息,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健全完善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部署推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强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各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旗县市要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经费保障。加大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维护、交通工程设计咨询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完善、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维护标准,建立与实际维护需求相匹配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

    (三)发动社会参与。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专家咨询和社会公示制度,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城市交通问题及治理对策的意见建议。建立交通自治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单位的自我约束和管理作用。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化交通工程咨询与技术服务机制,为研究城市交通管理政策、提出专业化设计方案、开展交通管理日常技术服务和维护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提供服务支撑。将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计划纳入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内容,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评估考核。制定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评价标准体系,科学设立评价内容和指标,引导开展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作。建立专家评估、明查暗访、民意征询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动态综合考评机制,充分利用各地智能交通系统、互联网企业的数据进行评测。

    (五)加强专业指导。组建城市道路交通专家和地方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的专家组,对各地城市进行分类指导、专家会诊、检查督促,帮助和推动城市实施治理措施。积累和总结实施经验,组织编制相关技术指南和手册,加强规范引导。选树培养先进典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18年6月25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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