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52200/2018-00390
  • 发布机构:行署办公室
  • 文  号:兴署字〔2018〕53号
  •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20日
  • 主题分类:其他/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对2017年全盟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批复

盟农牧业局:

 你局《关于认定2017年全盟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认定突泉县白庙子机械化种植专业合作社30家农牧民合作社为“2017年兴安盟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你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扶持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好“千村千社示范工程”,推动全盟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2018年6月20日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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