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
兴大数据字【2018】2号
盟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69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切实解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信息孤岛等问题,按自治区统一要求,我盟将依托盟大数据云数据中心建设全盟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交换,为做好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现需进行需求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根据本部门基本信息、数据共享需求、数据交换模式、业务数据库情况、网络情况等,填写《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部门接入环境调研表》(见附件1);
(二)根据本部门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填写《数据指标调研表》(见附件2);
(三)根据本部门的数据指标项相关信息,填写《指标项与业务数据库的对应关系调研表》(见附件3);
(四)根据本部门对其他单位数据需求,填写《部门需求调研表》(见附件4)。
二、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调研表填报说明》(见附件5),认真做好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需求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客观全面、准确无误,并于2018年3月24日前以加盖公章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将调研表(电子版请在行署网站http://www.xam.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反馈至兴安盟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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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红:15010394076 (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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