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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兴安盟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来源:行署办 作者:行署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兴安盟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25日

               

                                                                                     兴安盟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前言

  气象事业是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科技型基础性公益事业。“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气象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兴安盟气象事业在新常态、新机遇、新需求下实现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兴安盟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兴安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兴安盟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编制。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盟气象事业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十三五”时期我盟气象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据。

目录

第一章  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气象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

   “十三五”时期气象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发展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

  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体系建设

  创建气象科技扶贫新模式

  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建设

  现代气象管理体系建设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阿尔山新一代天气雷达工程

  旅游气象保障系统

  人工影响天气建设项目

  气象科普宣传基地建设

  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农业气象试验站建设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章  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气象事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

         “十二五”时期,我盟气象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气象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气象工作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服务保障作用日益凸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全盟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部建成4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初步建成冬季降雪自动监测网,在全区率先开展了现代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并组网试验,全盟各类地面气象观测站点达到151个、站网平均间距19.9km。预报服务业务系统和平台建设成效显著。精细化预报与短临预报预警业务稳步推进,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提前量提高到20分钟。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重要天气过程决策与公众气象服务效益显著,实现预报预警情报及时、准确,决策与公众气象服务主动、超前。重大社会活动气象服务保障有力,为“中蒙国际绿色产品博览会及中俄蒙美食节”“全盟首届农牧民夏季趣味运动会”等重大活动提供了准确、周到、精细的气象服务保障。森林草原防扑火气象服务效益明显,在堵截蒙古国靠境草原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扎实开展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和“三农”气象服务专项建设,气象为农牧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旅游、航空、环境、交通等气象保障稳步开展。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健全了盟、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气象防灾减灾组织体系,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盟和旗(县、市)主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气象灾害风险管理逐步开展,基层气象助理员和信息员队伍实现全覆盖。突泉县被评为全国“标准化气象为农服务旗县”,5个乡镇被评为全国“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苏木乡镇”。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逐步深化。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拓展,兴安盟气象手机APP、蒙汉语气象服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气象信息传播方面广泛应用。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明显提升。全盟现有增雨飞机1架、增雨火箭16部、防雹高炮82门、碘化银燃烧炉1个,初步建立了飞机、火箭、高炮、烟炉互为补充的空地立体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构建了“人影作业、弹药储运、社会公共、资金使用”安全管理体系。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累计投入109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兴安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研发》等58项科研开发项目。在2014年全区综合气象观测岗位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和2015年“中国梦·劳动美”中国技能大赛内蒙古分赛中分别获得团体第二名、第一名。2人获自治区首批旗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技术带头人称号。气象科技帮扶工作取得成效。2013年起,中国气象局帮扶突泉县,为助力突泉县精准扶贫工作发挥了作用,提升了全盟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086万元。气象发展环境得到优化。盟行署先后印发《兴安盟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兴署办发〔2015〕11号)《兴安盟人工防雹“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兴署办发〔2016〕6号)等文件。5个旗县印发《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气象事业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得到有效落实。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突破。气象行业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二、“十三五”时期气象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盟气象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实现兴安盟行署确定的“到2020年,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事业结构,使我盟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区先进水平”目标的决胜阶段。“十三五”时期,我盟气象事业发展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适应我盟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面临新挑战。我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发展、城乡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也对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适应需求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主动适应新需求,实现气象服务供给的“换挡升级”,提升气象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益。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变化对气象现代化提出新要求。“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气象改革发展带来新动力、新机遇和新挑战,必须主动跟上科技发展的新步伐,强化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资料的应用,充分发挥气象科技的引领作用,提升气象科技对气象现代化发展的贡献率。气象防灾减灾面临新挑战。我盟气候复杂,气象及其衍生次生灾害多,占各类自然灾害的90%以上,气象灾害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影响,应对突发气象灾害的难度将不断增加,这些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大力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有效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对气候变化面临新要求。兴安盟是气候变化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敏感区和脆弱区,气候变化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直接影响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对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增强气候变化背景下天气气候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兴安盟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生态文明建设面临新要求。我盟是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关键区域,对提升气象保障生态安全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完善生态气象监测与评估体系,强化生态气象服务能力,为我盟生态安全提供气象科技支撑。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为主线,以深化气象改革为动力,以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遵循,以《兴安盟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兴安盟气象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为蓝图,以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制化为着力点,深刻领会发展智慧气象的新要求,努力构建新时期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气象服务、生态文明气象保障、科技创新和人才、现代气象管理气象现代化五大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社会管理能力,加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和重要气象装备建设,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支撑能力建设,为建设红色、生态、活力、健康和幸福兴安提供更好的气象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需求牵引,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提升气象服务民生、促进生产、支撑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形成政府、部门、社会协同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和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的合力,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服务社会化、工作法治化。

  科技引领,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对业务发展的支撑作用。以科技创新破解制约气象事业发展的瓶颈,发挥人才在事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夯实气象科技和人才基础。

  改革创新,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气象业务、服务、科技、人才、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依法发展气象事业、履行气象职责、管理气象事务,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活力和气象综合实力。

  统筹集约,促进气象事业协调发展。坚持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并举,坚持软实力与硬实力并重,统筹协调推进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气象服务、生态文明气象保障、科技创新与人才、现代气象管理体系建设,促进气象事业集约、高效、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先进、保障有力的以智慧气象为重要标志,由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现代公共气象服务体系、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体系、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现代气象管理体系构成的气象现代化。具体目标如下:

  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稳步提升。建成地基、空基和天基观测综合集成、布局科学、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全面实现观测业务现代化,观测要素、布局和时空分辨率适应预报预测服务需求。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运转流畅的气象观测技术装备保障业务体系。气象资料和信息网络支撑能力明显提升,实现观测数据质量控制全覆盖。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建立气象预报精准、技术方法先进、人才结构合理、业务管理科学的现代气象预报业务体系,业务整体实力达到同期全区先进水平。实现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89%,24小时气温预报准确率75%,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30分钟,灾害天气预警准确率较“十二五”提高5个百分点。

  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多元化需求,以体系集约、技术先进、队伍专业、机制高效为特征的业务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以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为特征的公共气象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需求驱动、市场开放、机制灵活的公共气象服务多元供给格局逐步形成,市场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成“互联网+”公共气象服务共享平台。公共气象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公众满意度保持在88分以上,公共气象服务效益显著提高。“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基本建成。盟、旗县市、苏木乡镇三级气象防灾减灾防御考核体系不断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高效联动。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不断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明显提升,公众覆盖面不断提高。

  生态建设气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优化加密生态监测观测站网,改进观测技术方法和标准。加强卫星遥感应用技术研究,提高卫星遥感数据应用能力,提升森林草原防扑火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针对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深化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等领域的影响评估工作。强化环境气象业务。

  人工影响天气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进装备完善、技术先进、决策科学、作业有力的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完善业务链条,强化科技引领,提高综合效益,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和安全管理能力,使我盟人工增雨累计影响面积增加5%,人工防雹保护面积增加10%。

  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建立适应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体制机制,完善适应气象现代化发展需求、支撑有力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以信息化主导,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互为补充的智慧型气象信息化体系,为构建和发展智慧气象提供全面气象信息支撑保障。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储备充分、梯次接续合理的气象人才队伍。

  现代气象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气象法律制度落到实地。加强气象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实施。规范管理气象事务,将气象业务、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等法定职责,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的标准化气象台站。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提高综合气象监测能力。以阿尔山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为重点,完善气象观测站网,实现地基、空基、天基观测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农牧业、水务、林业、旅游、交通、环境、电力等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推进农牧业自动观测系统建设。优化气象观测业务流程。

  增强气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明晰运行监控业务职责分工,优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平台,提升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效能。建设远程故障可视诊断系统、维修测试平台和故障知识数据库,建设部门保障机构与社会化保障公司之间互联互通的综合技术装备保障业务系统,提高装备保障业务信息化、集约化水平。开展盟级移动计量检定系统与旗县级气象仪器现场校准平台建设。推进行业气象观测设施校准标定。

   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开展时间分辨率从分钟到年际的天气预报实时滚动发布业务,气象要素预报产品空间分辨率达1公里。建立中短期预报(0-10天)气象要素格点/站点一体化预报业务,构建较为完善的数值模式解释应用、动力与统计相结合等预报预测技术体系。建立高分辨率格点化降水、温度、湿度、风向风速等要素预报业务和基于格点/站点的精细化预报业务。

   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立灾害性天气实时监测系统,实现灾害性天气的分类监测、自动识别、追踪分析和报警。建立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报指标,制作精细化到苏木乡镇的强对流天气落区预报,建立0-12小时无缝隙、快速发布的强对流短临预警业务。建立重点灾害性天气个例库,完善暴雨(雪)、大风、寒潮的预报指标。加强雷达、自动站、闪电定位等观测资料在定量降水估测业务中的应用。深入开展暴雨诱发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以及中小河流洪水风险预警业务。

   建立集约化气象信息业务体系。完善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共享和分发业务流程。建立标准、高效、统一的数据环境,加强资料处理和分析的技术方法研究。健全气象资料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基于全区综合气象信息共享平台(CIMISS),建设盟级自动站数据中心,实现与天气、气候、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系统的直接对接,推进分布式存储、大数据、公共方法库等技术的应用。

   提升数据共享水平。建立不同行业及相关观测资料的共享机制。开展行业气象观测数据质量控制,完成行业气象观测数据资源整合,建设气象观测数据共享平台。依托行业内外的大数据中心,推进气象数据、行业数据、政务数据及地理信息数据的深度融合。制定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共享目录,加大气象资料和产品的社会共享力度。

    二、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气象防灾减灾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盟、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健全盟、旗(县、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明确成员单位分工与职责。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气象灾害防御的主导作用,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领导,制定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和流程,建立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督查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办法。

   深化气象、农牧业、林业、水务、旅游、环保、国土、民政、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完善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苏木乡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的管理,推动气象信息员、民政助理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网格管理员等基层信息员队伍整合,探索多员合一工作机制。

   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建立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完善以嘎查村(社区)为单元的气象灾情调查收集网络,建立暴雨洪涝、雪灾、冰雹、雷电、霜冻、干旱等主要气象灾害数据库;制定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重点区域主要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盟、旗(县、市)两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按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开展旗(县、市)级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达标评估和苏木(乡、镇、街道)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做好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政策在转移气象灾害风险中的作用;制定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规范,强化暴雨洪涝风险预警服务管理。

   构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盟、旗(县、市)、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涵盖干旱、暴雨洪涝、雪灾、寒潮、冰雹、霜冻等主要灾害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按照《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4〕113号),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运行管理机制,健全预警信息快速传播工作机制,规范预警信息发布业务流程。依托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形成纵向连接自治区、旗(县、市),横向连接盟行署各有关部门的统一、畅通、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按时发布;充分利用自治区气象局三级气象信息预警发布平台、盟行署应急办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网络,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多渠道及时有效发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要求,通信运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向灾害影响区域全网传播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完善气象预警发布“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信息覆盖面和时效性。推进盟和旗县市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和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广泛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各级、各地要利用教育、新闻等部门资源,继续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知识“进农村、进牧区、进林区、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牧民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普及,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水平。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统筹推进城市和农村牧区气象防灾减灾、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将农村牧区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融入乡村治理。确保至少有一种手段将气象信息传递到农村牧区。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系统,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生产、生活、旅游、交通等细分领域需求。广泛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交互式、智慧型气象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覆盖面。

   推进气象服务社会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气象为农牧服务、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信息传播工作,推进公共气象服务提供主体和服务提供方式的多元化,形成公共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合力,提升气象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气象服务相关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盟、旗(县、市)两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气象服务主体信用信息,实施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健全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气象服务社会监督和评价制度。

   提升决策气象服务业务能力。始终把决策气象服务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重点做好农牧业、旅游交通、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扑火等气象保障服务。实现气象服务供给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融合,提高决策服务的敏感性、针对性。提升决策服务产品质量和效益,完善决策服务产品发布渠道。

   提升粮食和农畜产品安全气象保障能力。完善农牧业气象服务业务和技术体系,完善精细化农牧业气候区划,完善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业务。建立现代畜牧业服务指标体系。编制农牧业气象灾害灾损调查技术规范,适时做好农牧业气象灾害调查。开展农牧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与评估业务,建立重大农牧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模型和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农牧业气象灾害风险分析与评估系统,实现定量化评估。开展特色农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工作,有效提升我盟优质农畜产品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

   提升旅游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气象、旅游部门合作,推进以阿尔山为重点的全域旅游气象服务工作,助力阿尔山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编制《兴安盟旅游气象服务专项规划》,加快旅游气象基础监测站网和专业监测站网建设,开发旅游气象服务平台,开展旅游景区气象景观和旅游气象指数等预报方法研究,丰富旅游气象服务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旅游气象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建设,为我盟全域旅游提供气象保障。

    加强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应急联动的重大活动气象保障管理运行机制,推进重大活动气象服务规范化、流程化、业务化。深入了解服务需求,提升航空、环境、交通、水文、地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三、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

   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根据《兴安盟人工防雹“十三五”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兴署办发〔2016〕6号),科学布设增雨火箭、防雹高炮和地面燃烧炉,引进HY-R型增雨防雹燃气炮,完善地面作业装备的配置和更新。按《人工影响天气高炮作业点建设规范》DB15/1045-2016要求,完成全盟地面作业点的标准化改造工作。完善飞机增雨作业装备建设,完成兴安盟飞机作业保障基地建设。加快机载云粒子探测、雨滴谱仪、多通道微波辐射计等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体系建设。

   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作业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内人影办函〔2015〕25号),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视频会商系统,引进人工影响天气综合业务系统(CPAS),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水平。提高雷达、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资料、卫星、探空和自动气象站等实时探测资料的使用效率,加强微物理模式预报产品解释应用,总结我盟增雨防雹作业指标,为旗县市发布增雨、防雹监测预警产品和作业指导产品。建设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检验外场试验区,结合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设备和气象监测信息,不断完善增雨防雹效果评估和检验方法。组建一支人工影响天气机动作业队伍,配备1个X波段移动雷达和6部火箭发射车,为森林草原防扑火、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抗旱减灾、移动防雹和生态建设开展集中式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体系建设。印发兴安盟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意见,明确政府、安监、公安、气象等部门职责,增强各部门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联动性。依法落实装备、弹药的购销、储运等管理制度,强化弹药储运、装备年检和到期报废等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建设人影装备物联网和火箭增雨作业监控指挥系统,实现装备、弹药、作业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四、生态文明气象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气象监测评估体系建设。优化盟、旗(县、市)生态监测体系,加强地面监测站网、航空遥感监测、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盟级评估业务体系,建设盟级生态评估评价业务系统,健全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完善评估指标和方法。强化对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的动态变化监测评估服务,建立和完善气象、农牧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合作机制,深化合作领域。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系统业务化应用。针对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植树造林,开展气象服务保障。

    完善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技术体系,拓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领域,推进城乡规划、重大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型太阳能和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促进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和气候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五、创建气象科技扶贫新模式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气象局健全突泉县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内气函〔2016〕360号),结合兴安盟及突泉县实际,创新驱动,勇于担当,站在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高度,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多措并举、四级联动、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抓好气象为农服务、气象防灾减灾、生态文明、旅游气象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等工程建设,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助力精准扶贫,创建全国气象科技扶贫新模式。

       六、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体系建设

    强化科技引领,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紧密围绕全盟现代气象业务发展的需求,持续推进基础业务、特色业务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业务需求牵引、研发经费有效配置的科研立项机制,改进科研评价体系,完善以技术成果应用与业务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制度,探索并加快实施第三方气象科技评价与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加强科技成果的检验应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立规范化的科技管理和风险防控流程。

    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大气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和预报、服务、科研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建立特聘、兼职、项目合作、交流访问、短期工作、顾问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

    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盟气象人员总量达到190人左右,硕士和博士人数增加到15人左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占队伍总量的比例增长到90%以上,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以上人才占队伍总量的比例分别增长到15%和65%左右,大气科学类专业人才比重达到50%以上。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储备充分、梯次接续合理的气象人才队伍,为兴安盟气象事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七、现代气象管理体系建设

     构建法治健全、标准规范、科学有序的现代气象管理体系。以气象防灾减灾、探测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为重点,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健全法规体系。加强各类标准制定,完善标准体系。着力推进以部门管理为主向部门和社会并重的综合管理转变,加强行政执法组织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区局指导监督,盟市旗县为主”的执法机制,强化气象社会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各层级业务、服务、管理的规范、流程和考核,形成科学有序、运行高效的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抓好气象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以气象防灾减灾、探测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根据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围绕我盟气象改革发展进程,出台气象规范性文件。

      提升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能力。积极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防雷体制改革,加强盟、旗(县、市)在线审批平台审批监管工作。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和气象行政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双抽查”制度。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探索以行政告知、行政约谈方式开展社会管理。推进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的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完成盟、旗(县、市)气象业务用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气象基础保障能力。

第四章  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全盟共建设八项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匡算合计24800万元。

    一、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通过建设基础支撑系统、数据库系统、预警应用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和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等,实现“五有三通”,即有专用发布场所、有专人值班、有业务流程、有标准规范、有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实现预警信息发布网络上下联通(国家、省、地、县四级联通)、左右互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与相关部门专用平台互联互通)、通达基层(至少有一种手段能使预警信息能通达乡村和城镇社区)。

   投资匡算:3000万元。

    二、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完成8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天气现象、冻土、雪深等观测项目自动化建设,升级80个区域气象站,建设130个区域气象站,站网平均间距14公里。建立气象信息备份存储数据库,建设天气现象仪30套、称重式降水30套、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8套。加强农村牧区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旗县市、乡镇(社区)建设,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准备认证。重点推进农牧业气象服务工程建设,主要开展现代农业气象情报系统、现代农业气象观测预报系统、农业气象灾害评估系统建设,逐步推进乡镇级农牧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系统、手机客户端和蒙语网站系统建设。提升农牧业气象灾害定量化评估能力。完善农牧业保险气象指数,拓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覆盖面。

    投资匡算:2100万元。

    三、阿尔山新一代天气雷达工程

    完成阿尔山新一代天气雷达基础设施建设和雷达装备购置安装。

    投资匡算:3500万元。

    四、旅游气象保障系统

     以阿尔山为重点建设全方位、精细化、无缝隙的智能化全域旅游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负氧离子浓度、紫外线强度、闪电定位仪、实景监测等专业监测站网,研发兴安盟全域旅游气象服务平台和旅游气象服务手机APP,引进开发整合现有服务手段,将旅游相关行业信息纳入到平台之中,实现资源共享,达到预报、预警和服务信息的实时有效覆盖。

     投资匡算:1000万元。

    五、人工影响天气建设项目

    1.兴安盟飞机作业保障基地建设

       建设增雨飞机机组人员后勤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研究与指挥、仪器设备及催化剂存储等业务保障用房。

       投资匡算:500万元

    2.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体系和效果检验外场试验区建设

       建立GNSS/MET水汽站、机载云粒子探测、雨滴谱仪、多通道微波辐射计等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体系。建设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检验站4个。建设增雨防雹效果检验外场试验区1个。

       投资匡算:2000万元

    3.地面作业能力建设

       调整增雨火箭、高炮作业点和地面燃烧炉布局,引进HY-R型增雨防雹燃气炮,完善地面作业装备的配置和更新。按《人工影响天气高炮作业点建设规范》DB15/1045-2016要求,对全盟地面作业点进行标准化建设。

       投资匡算:2000万

   六、气象科普宣传基地建设

        建设盟本级与旗县市级气象科普馆,布设气象仪器、模型,建设多触点大屏幕、多媒体互动沙盘、互动抢答系统、展厅智能控制系统、人工增雨互动系统等现代化科普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对气象知识、天气现象等进行交互式体验和科普宣传。

        投资匡算:1000万元

   七、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完成盟、旗县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提供基础保障。通过申报项目、资产置换、整体搬迁、就地改造等方式新建、扩建和改建气象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

        投资匡算:8500万元

   八、农业气象试验站建设

       整合农业气象观测站点,根据需求建设农业气象试验站,完善农田小气候、农作物生长状况、土壤状况分析、病虫害观测服务系统。积极与农业科研院所合作,组织开展各项农业生产气象保障服务技术的科学实验研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农业气象实用技术推广中心。

        投资匡算:1200万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将气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能,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联席会议制度,优化运行机制。不断深化部门合作,建立完善共建共享机制。

  二、完善投入机制

  统筹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旅游气象、生态与农牧业气象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气象现代化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气象投入机制,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能职责切实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考核评估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十三五”时期气象工作的动态评估和管理,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考核机制。抓好各重点项目分阶段实施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督办有力、执行到位。

  四、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大气象工作为全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党政科学决策等服务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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