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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安盟2008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兴署办发〔2008〕19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4日

兴署办发〔200819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关于印发兴安盟2008年地质灾害

防 灾 预 案 的 通 知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农场局,盟直有关部门:

经盟行署同意,现将《兴安盟2008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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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兴安盟2008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盟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4号令)、《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有关法规,结合我盟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全盟主要地质灾害分布区

我盟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有:科尔沁右翼前旗的大石寨镇、科尔沁镇;突泉县宝石镇、学田乡;科尔沁右翼中旗的巴仁哲里木镇、吐列毛都镇、哈日努尔工作部。

二、全盟地质灾害重点威胁对象及范围

根据全盟地质灾害可能发生主要区段分布情况,确定重点威胁对象及防范范围如下:1、突泉县宝石镇、学田乡泥石流。该地区是自治区泥石流多发区之一,活动相当频繁。19987月至8月,由于连降大雨、暴雨,突泉县宝石镇、学田乡发生29处泥石流,冲毁了大量的房屋、道路、农田,并造成2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2000多万元 。如遇大雨、暴雨,上述地区发生泥石流可能性极大,将严重威胁当地学校、居民、农田及道路的安全,是重点防范区。

2、科右中旗霍林河、坤都冷河。这两条河上游险段较多,岸边多处在雨季易形成泥石流。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坤都冷苏木境内的坤都冷桥头段,该桥上游迎对高差30米的泥沙岗离桥头距离50米左右,高而陡峭,在雨季降雨量达到30厘米以上,造成滑坡淤积。

3、突泉县双城水库由于受宝石地区泥石流充塞,库区淤积较厚,雨量大时有可能再次受泥石流冲击,危害坝体。

4、布敦化铜矿尾矿坝。该尾矿坝虽进行了加固处理,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汇水量大时,坝将受到冲击,其尾矿液将污染下游地区,造成危害。

5、孟恩铅矿采空冒落区。该矿为老龄矿山,大面积采空区已冒落至地表,雨季降水对矿区威胁较大,易引起透水事故并诱发矿山地压活动加剧。

6、牤牛海煤田采空冒落区。该煤田随着进一步的开采利用,已形成大部分采空区,部分采空区已冒落至地表或引起地面塌陷,雨季降水过大,对各矿造成威胁,易引起透水事故。

7、突泉县闹牛山铜矿尾矿坝需要进一步加固。降雨量大时有决坝的危险。

8、科右前旗大石寨镇永胜村、三合村,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山体滑坡,原因是村庄紧靠山脚下,山顶与村庄相对高差为275米,岩石较松散。

9、科右前旗一带为泥石流多发区,活动相当频繁。

三、重点防范期

我盟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51日至930日。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防灾、减灾措施建议

针对前述重点地段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评价预测,特提出如下防灾、减灾措施建议:(一)各地要加强对重点区和危险点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震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预防,尤其是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勘查评价工作,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动态。

(二)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强化监测、预测、预报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要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层层落实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要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村两级组织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村民手中,让受威胁的村民知道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在上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或地段,从事重大建设项目或其它挖掘活动,必须事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防诱发地质灾害。

(四)各地对可能受地质灾害冲击的地区内重大建设工程要加强保护措施,特别是双城水库的清淤、护坝等工作要提到重要日程。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充分利用地球日、环境日、减灾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当地的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在汛期,尤其是强降雨时期,要努力取得各地宣传部门的支持。在电台、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增加“防治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

(六)落实经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程。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要在申请中央投入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地方政府资金投入力度。要逐步建立地质灾害专项基金,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鼓励社会援助,努力争取国家资助与地方、企业资金匹配相结合。

五、坚持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巡回检查制度和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盟行署决定成立全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步进来  行署副盟长

副组长: 程建强  盟国土资源局局长

         谷立民  行署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胡    盟交通局局长

        王英琦  盟水务局局长

        傅志敏  盟卫生局局长

        刘建新  盟公安局副局长

        王世平  盟建设局局长

        包占泉  盟民政局局长

            盟气象局局长

        朱鹤鸿  兴安电业局局长

        戴成国  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ZK)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盟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戴成国兼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盟国土资源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盟行署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告灾情信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抢险排危专业队伍;会同盟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

2、盟交通局: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3、盟水务局:组织开展水库、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

4、盟建设局:组织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进行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组织灾区供水、供气部门加强对有关设施的防护和巡查,保障灾区供水、供气;组织本系统行业管理单位抢修因灾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供水、供气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设施。

5、盟民政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地方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6、盟卫生局: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

7、盟公安局: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发生。

8、盟气象局:收集有关气象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12小时降雨和天气状况。

9、兴安电业局:组织灾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灾区医院、重点工程设施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防治防灾工作。各旗县市人民政府都要成立以分管副旗县市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制定和落实好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务必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重点隐患地质巡回检查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公益事业,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实地调查研究。要严格执行汛期巡视工作制度和雨季值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值班到位。

(三)严格执行灾后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担任灾害监测任务的单位和基层组织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同时报盟行署、盟国土资源局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了解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妥善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情继续扩大,并将灾情的详细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上报盟行署、盟国土资源局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处置完毕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编写详尽、完整的调查处置报告,逐级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当地人民政府备案。

盟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值班室电话:04828213412,04828214446(传真)。

各旗县市国土资源局要于20081231日前将各地地质灾害重点防灾地段地质灾害监测情况、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内容以正式文件报到盟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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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词: 气象  防灾  预案  通知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厅 2008629日印发

 


共印60份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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