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接触野生动物重大疫病人员的防护 (一)防护对象 接触野生动物重大疫病人员,分为密切接触人员和一般接触人员。 1、密切接触人员: 饲养、贩卖、屠宰、加工和密切接触野生动物或死体的人员;捕杀、处理野生动物或死体,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直接接触野生动物或死体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其他相关人员。 2、一般接触人员: 疫点内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人员的家属;协助野生动物捕杀的工作人员;在疫点5公里范围内协助野生动物强制免疫的人员。 (二)密切接触人员防护措施 1、一级防护 (1)防护对象:饲养、贩卖、屠宰、加工和密切接触野生动物或死体的人员;捕杀、处理野生动物或死体,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 (2)防护要求:戴16层棉纱口罩(使用四小时后,消毒更换),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乳胶手套;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宰杀和无害化处理,进行预防性消毒的人员还应戴防护眼镜、穿长筒胶鞋、带橡胶手套;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2、二级防护 (1)防护对象:在疫点内对发病野生动物进行标本采集、捕杀和无害化处理以及进行终末消毒的人员。 (2)防护要求:穿普通工作服、戴工作帽、外罩一层防护服、戴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离开污染区后更换),戴乳胶手套、穿鞋套。进行野生动物的宰杀和处理,应戴橡胶手套,穿长筒胶鞋;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三)一般接触人员的防护措施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开窗通风,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 3、在可能接触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四)其它防护措施 1、隔离 (1)隔离对象:密切接触人员中与发病野生动物接触时未采取严格防护措施的人员,已出现发病症状的工作人员。 (2)隔离要求:参照各种病症要求进行。 (3)隔离期限:一般为7天。 2、医学观察 (1)医学观察对象:密切接触人员 (2)医学观察方式:每日测量体温,监测发病相关症状,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观察期间不限制医学观察对象的活动,但观察对象活动范围需在野生动物疫区内(疫点3公里)。 (3)观察期限:一般为7天 3、预防性服药 对密切接触人员应采取抗病毒药物预防性服药措施。密切接触人员在工作期间每天服药,隔离人员自隔离之日起连服5天。 4、预防接种 建议对疫区范围内密切接触人员和一般接触人员,可本着"知情同意、自觉自愿、定点接种"的原则,接种流感疫苗,以降低同时感染人类的传染性疾病,从而减少病毒基因重组的可能性。 5、家庭消毒 疫点3公里范围内家庭,在完成野生动物捕杀处理工作后,可对野生动物活动场所、排泄物污染表面进行一次终末消毒。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各级林业部门和各相关成员部门要组建突发性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由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卫生防疫、兽医等有关专家组成,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2、要加强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方针,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二)物资保障 建立野生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重大疫病的应急物资。各旗县市应建立陆生野生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并指定专门单位和部门负责物资储备的管理。盟陆生野生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库由盟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负责管理。旗县市要重点储备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备和器材等应急物资。〖JP〗 (三)资金保障 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疫病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野生动物由国家给予合理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自治区级和各级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四)技术保障 1、县级野生动物疫病诊断室,负责辖区内的疫情监测,疑似疫情的血清学检验排查;负责对疑似重大疫病疫情进行初步诊断、分析、收集和向自治区级专业实验室送检病料。 2、盟级已设立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疫病现场诊断专家组(专家组名单详见附件2)。各旗县市在发现疫病、疑似疫病情况后,在4小时内直接向专家组报告,同时报盟行署、盟疾控制中心。
附件: 1、兴安盟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防控指挥部 2、兴安盟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源监测现场诊断专家组
附件1: 兴安盟陆生野生动物 重大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指挥部
指挥长: |
刘福德 盟行政公署副盟长 |
副指挥长: |
王慧明 盟行署办公厅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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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宪 盟林业局局长 满都呼 盟农牧业局局长 傅志敏 盟卫生局局长 |
成 员: |
包正平 盟林业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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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峰 盟农牧业局总畜牧师 达 赖 盟卫生局副局长 李云华 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牛义仁 盟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王松和 盟农牧业局兽医局副局长 伊国良 内蒙古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赵山虎 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王连军 盟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主任 |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安盟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连军兼任,电话:8245525。 附件2:
兴安盟陆生野生动物 大疫源监测现场诊断专家组
姓 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专业 |
联系方式 |
庞树春 |
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副主任/主任医师 |
预防医学 |
13948271694 |
张庆伟 |
盟兽医站 |
站长/研究员 |
畜牧兽医 |
13948208267 |
郑跃辉 |
盟动物防疫监督所 |
所长/高级兽医师 |
兽 医 |
13948208619 |
李志杰 |
兴安盟人民医院 |
副院长/主任医师 |
临床医学 |
13804799977 |
晋 鹏 |
盟家畜繁育站 |
站长/高级兽医师 |
兽 医 |
13947481286 |
王连军 |
盟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
主任/高工 |
林 业 |
13704791966 |
主题词: 卫生 防疫 应急预案 通知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08年1月8日印发 共印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