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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经贸学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盟供销社 作者:盟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兴安盟经贸学校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经贸学校是兴安盟供销社主管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为“新网工程”及“三农”提供人员培训服务;

  2.新农村网络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培训;

  3.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再就业培训;

  4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培训;

  5 .农产品经纪人执业培训;

  6.流通领域涉农服务的财贸、商务等职业培训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经贸学校部门预算包括:本级事业单位预算。

  (一)兴安盟经贸学校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经贸学校人员基本情况,编制9人、实有9人、离退休4人等。

  (二)兴安盟经贸学校设置

  兴安盟经贸学校属于兴安盟供销社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101.47万元,增加10.13万元,增长10 %,增加主要是由于储备人才转为正式编制。

  支出预算1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13万元,增长10%,增加主要是由于储备人才转为正式编制。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1.6万元,占比10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万元,占比10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1.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本单位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87万元, 主要由于退休人员正常工资增长。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4、住房保障类7.78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注:经贸学校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与上年持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3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与去年相比持平。

  3、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所以没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无预算安排,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6.4万元,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经贸学校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万元,比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储备人才转为正式编制,增加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经贸学校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兴安盟经贸学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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