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5月 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隶属兴安盟公安局,受盟公安局和盟农牧场管理局双重领导。分局行使旗、县、市公安局可授权的部分执法权限。是主管盟农牧场管理局管辖的十个国营农牧场和局直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管理分局的人民警察队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岭南农垦分局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确定的基本政治原则。
(三)分析研究辖区社会治安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四)负责所管辖区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负责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审批行政拘留。
(五)负责辖区一般、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破案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并制定相应防范对策。
(六)协助参与政治案件的侦查工作。
(七)负责分局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检查、监督党纪、政纪执行情况;负责分局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装备、财务和供给工作。
(八)承办农牧场管理局和盟公安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一)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实有、离退休等。
我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10个派出所,现有48个政法编,在职46人,退休5人。
(二)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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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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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7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 1%,主要是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减少。
支出预算72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10万元,下降1 %,主要是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25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2.5万元,占比0.3%,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 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万元,占比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开展日常工作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6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3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3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49.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了3.57万元。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0%。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5万元,比上年增加 7.12万元,增长32%。其中:公务用车上年比今年少7.62万元,培训费7.6万元,上年没有培训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 1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2万元,增长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2万元,增长34%。增加主要是由于10个派出所办案任务重,下乡去10个农场、牧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51万元,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17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5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兴安盟公安局岭南农垦分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盟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