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

为更好的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特开展本次社会评议,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感谢您的配合!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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