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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审批
政策依据

  《中央预算内投资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实施方案

  3、旗(县、区)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文件-环评批复

  4、申请人提供的土地权属证明

  5、盟市住建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6、由盟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7、维稳部门出具的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认定意见

  8、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9、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电网接入条件同意函

  11、安全条件审查评估

  12、招标基本情况表

办理时限 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无需收费
办理部门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办理地点 乌兰浩特市铁西区君御华庭小区北门22号楼423房
办理时间 除公休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8269723
监督电话 0482--8269723

主要流程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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