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
事项类别 | 行政审批 |
政策依据 | 《中央预算内投资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 |
所需材料 | 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2、申请人提交的实施方案 3、旗(县、区)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文件-环评批复 4、申请人提供的土地权属证明 5、盟市住建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 6、由盟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7、维稳部门出具的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认定意见 8、申请人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9、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电网接入条件同意函 11、安全条件审查评估 12、招标基本情况表 |
办理时限 | 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收费标准 | 无需收费 |
办理部门 | 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科 |
办理地点 | 乌兰浩特市铁西区君御华庭小区北门22号楼423房 |
办理时间 | 除公休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是否网上办理 | 是 |
联系电话 | 0482--8269723 |
监督电话 | 0482--8269723 |
主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