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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6.《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所需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特殊的申请名称需提交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1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兴安盟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科登记窗口
办理地点 乌兰浩特市新区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300米兴安盟政务服务大厅三楼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8288094
监督电话 0482--8293997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办事人员收件,对材料进行初审。当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窗口人员审核,在1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当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窗口经办人员退回材料,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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