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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兴安盟盟专利侵权纠纷和涉嫌假冒专利行为举报投诉办理指南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标注标识办法》

办理条件


专利侵权纠纷投诉举报应向盟市级知识产权局提出立案请求,经研究决定是否给予立案。在法律规定时限内给出是否予以立案通知书。给予立案的,按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审理、调解、和解等处理程序。

所需材料


1、《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或《涉嫌假冒专利行为举报投诉登记表》
2、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专利年费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专利登记簿副本
5、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者原件)
6、主体资格证明,即个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应当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7、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时限 接到投诉登记表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盟科技局
办理地点 盟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办理时间 除公休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专利侵权纠纷投诉举报应向盟市级知识产权局提出立案请求,经研究决定是否给予立案。在法律规定时限内给出是否予以立案通知书。给予立案的,按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审理、调解、和解等处理程序。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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