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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条例》*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办理条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的各类人员。

所需材料


1、中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花名册。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1份。
3、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手册。
(注:用人单位自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时限 除公休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收费标准
办理部门 盟人社局
办理地点 盟政务服务中心盟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间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8266619
监督电话 0482-8266619


窗口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办卡→发卡


本事项暂无电子表格下载,涉及表格请到办事地点窗口领取。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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