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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给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政策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

办理条件

  法律援助案件结案

所需材料

  (一)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

    (二)结案报告。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
办理地点 兴安盟司法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8269026
监督电话

  受理 审查 支付补贴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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