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盟长接受人民网专访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兴安盟委副书记、盟长奇巴图在全国两会期间,就当地生态建设、脱贫攻坚推进情况等问题接受了人民网记者专访。
记者:红色兴安,绿色发展。近年以来,兴安盟的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请您为我们介绍兴安盟绿色发展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下一步还将会有哪些举措。
红色和绿色是我们兴安盟的两张名片。这里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首创之地、实践之地和成功之地,新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在这里诞生,浸透在兴安各族人民血脉中的红色基因,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脉所在、初心所在。这里是东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是祖国北疆绿色万里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4500万亩草原、2800万亩森林、300多条河流构成得天独厚的生态系统,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传家之宝、无价之宝。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指出,“我们发展生产,搞各项事业,什么时候都要守住生态底线,保护好生态就是发展”。几年来,我们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引领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富盟、绿色惠民的文明发展道路。
一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率先对阿尔山国有林区实行全面禁伐,保护林地面积1080万亩。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草原植被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53%和32%。全盟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4.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3平方米。
二是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狠抓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全盟单位GDP能耗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均控制在核定指标内。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水体标准,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良好,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持续5年保持在95%以上。
三是生态文明制度逐步完善。实行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编制完成《兴安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发展规划》,全面落实草原生态奖补、退耕还林还草及“河长制”等政策措施,全盟44%的国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绿色产业蓬勃发展。依托良好的生态条件和资源优势,举全盟之力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阿尔山摘得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5A级景区两项桂冠,“巍巍大兴安·梦幻阿尔山”旅游品牌知名度持续攀升,全盟旅游人数和收入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增速。依托得天独厚的绿色农牧业资源,着力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三品一标”认证企业达到117家、认证产品268个,“兴安岭下米粮仓、草原深处大厨房”绿色名片日益叫响,兴安盟大米、牛羊肉、矿泉水等绿色产品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节能环保、清洁能源、蒙中医药等绿色产业较快增长,崇尚生态文明、共促绿色发展的社会风尚正在形成。
新使命赋予新担当,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安排部署,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兴安,全力构筑好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一是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兴安盟生态环境优美,但也比较脆弱,一旦破坏将很难恢复。要强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深度融合、深层互动,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依托良好的生态条件,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健身、健康养生等新业态,把生态环境“绿起来”和人民群众“富起来”统筹推进,让广大群众共享绿色发展红利。
二是全力打造绿色家园。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绿色发展的重要依托,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以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深入推进“三北”防护林建设、科尔沁沙地治理以及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落实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争取5年内实施退耕还林还草400万亩。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整治,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开展全民植绿护绿等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牧区环境整治行动,实施“厕所革命”,推动城市森林化、城镇田园化、村庄诗意化,让百姓共享诗情画意般的人居环境。
三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营造有效的体制机制和人文环境,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保护制度,推动实施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把生态指标纳入实绩考核体系。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推动生态保护建设步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要强化红线观念和底线意识,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积极探索创建兴安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区,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在财政转移支付、产业定位、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把绿色作为最大的底色和价值去用心呵护,不断放大绿色生态优势,巩固建设保护成果,让兴安盟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幸福。
记者: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对脱贫攻坚工作提出进一步的要求。目前,兴安盟脱贫攻坚的整体推进情况如何?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性的指标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关键是攻克贫困人口集中的乡村。”为我们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兴安盟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也是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盟6个旗县市有5个是国贫、1个是区贫。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兴安革命老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国家5个部委和自治区5位省级领导包扶联系兴安盟5个国贫县,自治区104个厅局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嘎查村,极大地增强了全盟各族干部群众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把牢精准要求、强化靶向施策,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全盟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18.5万人减少到4.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6.5%下降到4.5%。
一是强化作风、压实责任、创新机制,确保脱贫攻坚精准发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把好“精准”关,始终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上下功夫。几年来我们连续开展了几轮筛查和识别,全盟新识别8183人,清退41066人,返贫1776人,扶贫的精准度进一步提高。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把脱贫攻坚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盟、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包联”责任制,实施挂图作战工作法。创新资金保障机制,全面提高贫困旗县市统筹整合管理使用资金的能力,把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涉牧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起来使用,努力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财政资金脱贫效益达到最大化。
二是驾好住房保障、产业扶贫“两挂车”让百姓安居乐业。我们把产业扶贫作为最有效、最可持续的主攻方向,围绕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的目标,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着力培育“米菜油糖、猪禽牛羊”八大优势主导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通过推广“龙头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协会+贫困户”等企农合作方式,采取“菜单式”“托管式”“龙头带动式”等多种经营模式,增强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为了让贫困群众既能“乐业”又能“安居”,5年来共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7.83万户,让20多万贫困人口吃上自来水、走上水泥路,告别低矮破旧的土坯房迁入新居。
三是织密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活救助“三张网”托起百姓幸福生活。在教育扶贫方面,坚持“志智双扶”激发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优先落实各个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建档立卡学生补贴政策,没有考上高中或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可免费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实施新时代新型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实用技能培训等活动,形成了“兴安月嫂”“大货车司机”“突泉焊工”等劳务输出品牌,提高了农牧民转移就业能力。对各地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旗乡两级一线扶贫干部进行全面培训,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每年培训基层扶贫干部8000人。在健康扶贫方面,因病致贫、返贫是农牧民生活贫困的重要原因,几年来,我们全面落实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主要是采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五步救助”,实行慢病用药、门诊治疗、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的“四项报销”,开展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保障兜底等“三个行动”,设定住院费用个人承担部分不超过10%、控制在5000元以内的“两条封顶线”,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因病致贫问题。在生活救助方面,出台《兴安盟生活救助扶贫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救助扶持政策。对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低保和社会救助等方式兜好底,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们,“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地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目前,兴安盟还有4个深度贫困旗县、90个贫困嘎查村,现有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的占70%以上,是真正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我们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瞄准贫困人口集中的乡村,重点解决好产业发展、务工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等问题。”坚决克服松劲、喘气、歇脚的思想,以“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信心和决心,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工作思路上,要坚持做到“五结合、五统一”,即把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做到应扶尽扶和社会公平相统一;把产业扶贫与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相结合,做到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相统一;把传统农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新兴业态相结合,做到三次产业融合与城乡融合相统一;把干部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做到扶困和扶志扶智相统一;把重点帮扶与救助保障相结合,做到产业发展和社会兜底相统一。
在具体举措上,要着力抓好“产业精准落地、危房改造清零、社会保障兜底、经营主体培育”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产业覆盖稳增行动,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在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上落实资金奖补、扶贫贷款和适当贴息政策,做到所有贫困户产业扶贫全覆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农村牧区“三权分置”等各项改革,推动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二是开展危房清零销号行动,通过就地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和幸福院安置等途径,到年底实现2.3万户危土房全部销号。三是积极开展特困人员救助行动,针对贫困人口中老弱病残占大多数、自主脱贫能力不足的实际,落实好“三类人定额补助”政策,确保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有保障、日子有奔头。四是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扶持农牧民合作社发展,争取每个贫困嘎查村至少培育一个规范运营的合作社,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和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形成若干市场活力大、带动能力强、增收效益好的产业链条,为农牧民稳定脱贫打牢基础。
通过打好一系列组合拳,确保到年底全盟3.1万人实现脱贫,3个国贫县和1个区贫县摘帽,脱贫成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确保到2020年兴安革命老区165万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