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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九项工作助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

来源:乌兰浩特市 作者:乌兰浩特市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2018年以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整合职能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助推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

  一、深入督查、全面推进。为迎接兴安盟、自治区和国家“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2018年3月初开始,由乌市人大法工委、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府督查室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全市各单位“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抽样调查、情况反馈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检查,为进一步迎接兴安盟、自治区和国家“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奠定基础,

  二、多措并举、助推发展。一更新“谁执法 谁普法”法治宣传长廊,保证法治宣传长廊成为百姓了解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效阵地。二是在全市范围征集优秀法治节目,举办“法治乌兰牧骑”专场演出,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共同打造法治红城品牌。

  三、规范建设、严格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建设“三区九室”(执法监管区、教育矫正区、综合办公区;报到登记室、宣告室、监控指挥室、集中教育室、个别谈话室、心理矫正室、档案资料室、办公室、监察机关派驻联络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使用面积达到300平方米,配备了宣告室、监控指挥中心、集中教育室、心理矫正室、档案资料室、办公室。

  四、争先创优、夯实基础。按照兴安盟司法局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工作部署,目前,爱国、葛根庙司法所已完成一级司法所创建,太本站司法所正在建设中,都林、和平、义勒力特3个司法所已与街道(办事处)、镇里沟通协调完毕,预计年内能够完成,其余6家计划在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一级司法所创建。

  五、精心打造、温馨服务。2018年3月,全市50个社区、62个村嘎查与司法局指派的58名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微信群。律师每日进群“坐诊”,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所有律师每周提供不少于3次公共法律服务,同时,将针对村民和居民的不同需求,开展系列个性化法律服务。目前,112个法律服务微信群已经正常运转,微信群里不仅有村(社区)居民,还包括村(社区)“两委”班子的联络员和司法行政管理的相关人员,定期对律师入群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把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专职调解员比例;二是积极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争取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加强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拓宽法援受案范围,着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完成市属各律所和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城市拆迁工作,乌市公证处对义勒力特强拆工作进行监督录像,确保拆迁及其相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兴安盟渔政部门,做好水库投放鱼苗证据保全工作;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为中国农业银行发放给1200余户农民贷款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减免公证费合计叁拾万元左右,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八、主题明确、效果显著。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学懂弄通做实”为基本目标,各支部召开了一次党员大会进行集中学习讨论,开展了一次“承诺践诺评诺”行动,普通党员讲了一次“微党课”,开展多次次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了一次特色活动五项举措,扎实开展“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我为红城做贡献”主题活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以往党内集中教育有效结合,推进主题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九、攻坚克难、巩固成果。一是根据扶贫政策更新调整,及时组织司法局所有帮扶责任人进行扶贫政策培训,认真组织落实宣传‘积分制’工作。所有帮扶人到太本站镇新华村入户走访10余次,宣传扶贫政策,提高贫困户扶贫政策知晓率和政策掌握程度。二是帮助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安排冷棚韭菜和庭院养殖小鸡项目,拓宽农民致富渠道。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电话: 0482-8266664传真: 0482-8266661Email: admin@xa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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